时间:2023-08-29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李彩艳
学校召开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研讨会
时间:2023-08-29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李彩艳
新学期伊始,中国音乐学院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复招后第一批新生即将入校。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国音乐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构建研究生教育新格局,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根据刚出台的全国教指委新版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8月28日下午,我校在办公楼415会议室召开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研讨会。党委常委、副院长王萃出席会议。教育学院院长郭彪,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陈钢,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雷东霞,教育学院基础教育教研室主任任恺,研究生院培养办以及教育硕士专项负责人,教育学院教学秘书等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副院长、学科办主任康啸主持。
王萃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要以新版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全面扎实做好学校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的工作。一是确定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教学内容和方法,要注重音乐与教育学科交叉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进一步优化具有“中国音乐学院”特色的课程体系设计,提供中国音乐学院音乐专业特色选修课,以强化在中国音乐学院习得的专业技能培养。二是提高对学生生源质量、培养质量、就业质量的贯通设计。培养目标要和未来的就业方向相匹配,课程的设置要符合社会的需求和技术发展。三是加大实践环节的设置力度,加强校校合作、校企合作,让学生在“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中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掌握教育教学的本领。
会上,研究生院、教育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分别对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在2023年7月发布的新版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23年修订版)》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2023修订)》进行解读,就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学分要求、培养方式、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等方面与我校现行培养方案进行了细致对比与分析,并逐一展开了讨论,介绍了培养目标、招生对象、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师资队伍、教学资源与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变化。与会人员围绕培养方案修订展开了交流讨论以及具体修改意见建议,同时也明确了在招生工作、培养环节、导师指导与考核评价、专业选修课设置、实践教学基地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本次研讨论证的基础上,学校将进一步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并提交学校相关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