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钢琴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钢琴艺术的发展,促进钢琴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评奖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钢琴演奏者,对其进行奖掖和表彰。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年满16周岁(199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国内钢琴演奏者。
二、报送方式
1、参赛选手的选拔,采取现场选拔赛和录像报送两种方式进行。对于采取选拔赛方式的报送单位,为保证参赛选手水平,中国音协派评委参与评选,选拔赛产生的赛区第一名将获得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资格。赛区第二、三名选手可以录像方式报送中国音协,参加全国范围的差额评选。
2、对于暂不具备举办选拔赛条件的报送单位,可以以录像的方式推荐报送2名选手,参加全国范围的差额评选。九大音乐学院和中直院团以录像的方式报送选手(不受名额限制),进行差额评选。
3、选手需填写选手登记表、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赛曲目
(一)选拔赛阶段(共三首曲目,时间总长度为15—18分钟):
①自选一首下列作曲家中的奏鸣曲第一乐章。(莫扎特、海顿、贝多芬、舒伯特、克莱门蒂)
②二首不同作曲家的技术性练习曲,其中必选一首肖邦练习曲。
(二)决赛阶段:
1、复 赛(共三首曲目,时间总长度为15—18分钟,可与选拔赛曲目相同):
①自选一首下列作曲家的奏鸣曲的第一乐章。(莫扎特、海顿、贝多芬、舒伯特、克莱门蒂)
②二首不同作曲家的技术性练习曲,其中必选一首肖邦练习曲。
2、半决赛(时间总长度为40—50分钟的一个独奏音乐会,其中必须包括下列三首):
①一首练习曲(巴托克、斯特拉文斯基、普罗科菲耶夫、里盖蒂)。
②中国新作品一首(张帅《三首前奏曲》(全部作品)、刘晨晨《鼓之舞》)。
③一首钢琴曲。从勃拉姆斯的六首作品(Op.76、Op.79、Op.116、Op.117、Op.118、Op.119)中任选一首。
3、决 赛:
一首协奏曲,乐队伴奏(选自贝多芬第4、5钢琴协奏曲、肖邦第1、2钢琴协奏曲、李斯特第1钢琴协奏曲、柴科夫斯基第1钢琴协奏曲、舒曼a小调钢琴协奏曲、勃拉姆斯第1、2钢琴协奏曲、拉赫玛尼诺夫第2、3、5钢琴协奏曲、普罗科菲耶夫第2、3钢琴协奏曲、巴托克第3钢琴协奏曲)。
几轮比赛除标明可演奏与上一轮重复的作品外,其它均不得重复演奏。
四、奖励办法
比赛设等次奖、优秀奖、入围奖和中国新作品演奏奖。对于进入决赛阶段的选手,均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等次奖包括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奖金分别为3万元、2万元和1万元。 “中国新作品演奏奖”1名,奖金1.5万元。
五、比赛时间
1、各地选拔报送工作于2007年7月15日前完成。
2、决赛阶段将于2007年12月举行。
联系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中国音协组联部(100026)
咨询电话:010-65389294 010-65389280
联 系 人:黄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