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2日中国音乐学院三届四次教代会讨论原则通过了教师职务聘任制《中国音乐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至此,教师聘任制工作进入了正式实施阶段。目前,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工作已在紧锣密鼓推进,有望7月初全面完成。
2005年6月27日,院务会议作出决定: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教委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推进教师职务聘任制。之后,开始调研拟定学院的整体岗位设置方案。与此同时,为了保证下半年顺利完成教师职务聘任制工作,人事处下发了“中国音乐学院关于做好教师职务聘任制及职称评审准备工作的通知”(国音人通[2006] 2号),并于2006年7月14日邀请北京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张冬春来我校做关于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报告,加快了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的进程。
张冬春处长为广大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做了题为“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的专题报告。她详细介绍了我国职称改革的历史沿革、当前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改革的新动向和北京市属市管高校全面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状况以及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具体做法。她说,实行了18年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将被改变,本市33所市属市管高校将进行改革,用三年时间陆续完成,全面实行教师聘任制。今后,教授将不再是终身制头衔。实行聘任制后,聘任权下放到高校,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有利于促进高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她强调,北京市委、市政府对高校教师聘任制改革十分关注,并下发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和高级职务岗位设置的意见》和《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等文件,提出“按需设岗、精简效能、结构合理、依法管理”等4项原则。会后,张处长对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工作给予了具体指导,并希望在实施过程中广泛听取教师们的意见,坚持以教师为本,稳妥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使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稳步向前推进。
根据北京市的要求,学院出台了的《中国音乐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讨论稿)》、《中国音乐学院关于专业技术新增岗位的聘任条件规定(讨论稿)》2个文件,并在2006年暑假中层干部会上征求了意见。并要求各系部组织广大教师认真讨论文件精神,书面提出修改意见并将意见反馈到人事处。2006年9月北京市人事局做出了《关于中国音乐学院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及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此后,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工作进入紧张的准备阶段。
按照党委的要求,学院将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教师聘任制的各项工作。
人事处
200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