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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北京市属市管高校学术创新团队推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人〔2005〕21号

各市属市管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北京市教育大会“人才强教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实施意见》中的“学术创新团队计划”,发挥高等学校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带动学校教学、科研水平整体的提高,提升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市教委决定开展2005年推选北京市属市管高校“学术创新团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学术创新团队范围

    在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高校重要主干学科以及新兴交叉学科(含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和市级以上各级人才培养基地)中推选。

二、学术创新团队基本条件

  (一)学术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级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高校重要主干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含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和市级以上各级人才培养基地)为依托,承担国家及北京市重大科研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二)学术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学科带头人。

  (三)学术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应在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或研究工作已取得较为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四)学术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5人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课题。

三、推选名额

   2005年计划评选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学术创新团队”30个,每校可推荐2个,规模大的学校可推荐3个。

     四、推选程序

    (一)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推荐工作,按规定时间向市教委报送推荐材料。

    (二)市教委组织推荐“学术创新团队”的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专家审议后确定推选团队并通过北京教育信息网在全市范围进行公式(公示期5天),确无不良反映后,由北京市属市管高校人才强教领导小组确定。

    五、组织领导

    推选“学术创新团队”工作由市教委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北京市属市管高校人才强教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人事处。

    六、申报材料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学术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学校推荐“学术创新团队”书面报告一份,材料要求准确、翔实。

    七、推选工作要求

    推选“学术创新团队”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部署推选工作,广泛进行宣传并组织好推选条件的学习。

   (二)推选工作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推选条件进行推荐。

   (三)推荐团队的申报材料于2005年7月5日前报北京市属市管高校人才强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人事处410室)。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学术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报表》可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下载。

 联系人:郭宏伟

 联系电话:51994763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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