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工作安排,2007年度考核工作定于12月17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组织部负责中层干部考核。
2、各中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中层以下人员进行考核。
二、考核重点
各单位按照教职工完成岗位工作情况,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同时根据师德评价结果进行学校“师德优秀标兵”的评选工作。
本次考核结果是职务岗位聘任、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依据
1、《中国音乐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国音人[2004]6号);
2、《中国音乐学院师德行为规范与评价办法》(国音发[2007]40号);
3、《中国音乐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用)。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考核
1、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表提交各基层单位,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表各单位集中收齐提交给组织部。
2、各单位组织述职、考评,并根据述职、考评情况对本单位人员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各教学单位还要组织对教师进行师德评价。各单位优秀人员的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具体优秀名额见附表。师德优秀教师各教学单位教师人数在20人以下的推荐1名,教师人数在20人以上的推荐2名。
3、人事处审核汇总考核推荐意见,报院务会审批。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师德评价优秀名单由人事处负责上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确定考核结果,并向全院通报。
(二)中层干部的考核
1、中层干部的考核分为本部门述职测评、中层领导干部互评、校领导测评;本部门述职测评由各单位根据整体考核工作安排时间,并提前通知组织部,安排人员参加,教学单位中层干部在所在单位述职测评;其他中层干部在所属党支部的范围内进行述职测评,由党支部书记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2、中层领导干部互评、校领导测评由组织部统一安排。
五、时间安排
1、12月17日—12月26日各单位布置考核工作,个人进行工作总结,组织述职、考评,确定考核等次;
2、12月31日 学院研究各单位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
六、有关问题说明
1、本次考核的起止时间是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经学校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公派外出人员参加当年考核;非单位派出,但经过单位同意脱产外出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当年考核。
3、经批准的因病、事假、因私出国等原因离岗时间长达半年及以上者,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来校不满半年的,不参加当年考核。
4、2007年8月以后新调入的在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可结合在原单位的表现,参加年度考核。
5、2007年下半年退休的人员参加考核。
6、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连续离岗时间长达15天或全年累计30天者为考核不合格。
7、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视作年度考核不合格。
8、考核有关文件可在人事处网页上查询,年度考核系列报表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中国音乐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07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