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新的《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多项条款涉及到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以及合法用工问题。为避免劳动纠纷,特请首都师范大学人事处纪高峰老师到我院对《劳动合同法》进行解读培训。时间:2007年11月21日下午两点,地点:教学楼209教室。
请各系、部、处、室中层干部务必准时参加,此次培训纳入中层干部培训,尽量不要请假。
将来各部门因履行《劳动合同法》不妥而发生的劳务纠纷一概由本部门负责,故务必请各位中层干部参加《劳动合同法》的学习,熟悉了解其内容及要求。
联系人:化振勇
联系电话:64887390
人事处组织部
200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