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的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院机构管理、岗位设置、编制核定工作。
4、负责全院人员调配、培养、使用和系处级干部以外各类人员的聘任与考核管理(含临时用工的管理、兼职教师聘任和管理)。
5、负责全院教职工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福利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奖惩工作和各类荣誉称号的推选和评审工作。
6、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包括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聘任工作、师资培训培养和专家队伍、学术梯队建设工作。
7、参与教职工出国培训进修、留学计划的制定和计划落实工作,负责教职工出国审批,留学人员回国后的管理工作。
8、负责退休退职、病退手续及延聘、返聘审定,学院人才内部交流和待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9、负责办理职工两地分居和京外调干工作。
10、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管理。
11、各类人事、师资、劳资信息的统计分析、月报、年报、归档和信息化等基础建设工作。
工作理念:与你携手,共谋发展!
工作口号:我们的工作为你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