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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教育实践指南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

教育实践指南

教育实践的价值

    教育实践是教师教育整体培养方案的重要构成部分,是使学生实现从学习者到教育者的转变,最终成为合格音乐教师的必不可缺的磨练过程。对于学生来说,贯穿整个全学程的教育实践,是连接本专业音乐类和教育类课程的学习与学校音乐教学实际的桥梁;集中形式的教育实践,是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把学到的音乐和教育的知识、技能应用于学校音乐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这两种形式的教育实践能够使学生在真实的学校环境中了解教育的国情,了解学校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进展,熟悉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发展,向工作在教育一线的广大教师学习。通过教育实践,学生才能逐渐形成从事音乐教学和学校教育工作的能力。

教育实践的目的和任务

全学程教育实践的目的和任务:

    全学程的教育实践旨在使学生在真实的学校情境中,通过以教育实地的观察、咨询、调研等形式,学习一线教师的工作风格和策略,了解学校音乐教育对自己的要求,发现自己的不足和发展的方向,激励学生的学习动机,促进学生早日把大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学校教育的实际需求联系起来。

全学程的教育实践的任务,要求学生在第1-5学期的学习期间,每学期累计投入一周的时间,以见习为主的形式,在基础教育环境中进行听课、咨询、调研,积极参加并分析与学校音乐教育相关的各种活动,包括学生的文艺展演、音乐节、普通学生和文艺特长生的课外活动等;随时注意和分析学校音乐教师的各类活动,包括教学技能、教学案例、教学研究的竞赛活动等,并根据自己投入的实际活动,写出一份具有实质内容并对自己的教育素质的提高具备促进作用的教育实践报告。

除了实地见习之外,学生还应当采用个体的和合作的活动形式,通过对具有国内外音乐教育前沿水平的教学案例的观摩、理解和讨论,结合我国的学校音乐教育教学及其改革的实际情况,围绕教学的设计、理念的运用、方法的创新、技能的训练等要素,反复练习和提高自己的教学设计和实施能力,为集中形式的教育实践奠定基础。

集中教育实践的目的和任务:

集中形式的教育实践的目的,是使学生在教材分析与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课外音乐活动、以及教育调查等方面得到一次系统的锻炼。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受到一次系统而深入的专业思想教育,增强从事教育工作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心;通过集中的教育实践,提高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教育理论与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形成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通过集中的教育实践,使学生完整地了解基础教育以及改革现状,进一步考验自己的学习水平及其对教育工作的适应性,并通过实践所反馈的信息确定自己的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在最后一年的学习中改进不足,提高适应能力。

集中形式的教育实践安排在第6学期,为期5周。学生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音乐教材分析与教学设计(一周),在本校和实践学校穿插进行。

    教学见习、教学实习、班主任与课外音乐工作、教育调查(共四周),在实践学校进行。

    教育实践报告与总结,在实践学校和本校进行。

    集中教育实践的具体工作:

    1、教材分析与教学设计

按照实践学校的教学安排,学生须对教学的材料给予分析,包括教材与《音乐课程标准》的关系,教学单元隐含的学科逻辑和知识技能,教材与教学对象的生活经验、身心发展的特点及其对教学的要求之间的关系,教材在教学设计中所要考虑的基本要素,实习教师能够运用和发掘哪些教育理念,教材的内容可能采用哪些恰当的和新颖的教学策略,教学的评价可以采用什么方式,教材中能够调动学生积极的参与和投入的因素有哪些,等等。根据对教学对象特点和教学内容等因素的分析,就教学的目标、教学的过程、教学的策略、教学的技术、教学的评价等方面进行精心的设计,并写出完整可行的课时计划,通过个人的自我练习,熟悉课时计划的全部思想和过程。

2、试教

在正式上课之前,实习教师必须认真地完成试教。实习教师的试教,须经过指导教师的批准,其标准是:

(1)实习教师的教材分析是否合理,是否体现了国家《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和教学建议的要求。

(2)正式试教之前,实习教师必须通过“说课”的形式,表明自己的教学设计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3)正式试教之前,实习教师必须展示自己的课时计划,该计划中涉及的所有教学条件必须准备就绪。

实习教师的初次试教结束后,指导教师和其他同学须对其过程给予分析,通过讨论,帮助实习教师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教学的设计和实施的过程。

为了保证实习的教学质量,实习教师须经历多次试教、评价和改进的过程,直至指导教师和实习教师双方满意,才能够进入实习学校的课堂。

3、教学见习

教学见习是教学实习的前奏。对有经验的音乐教师的课堂教学的观摩和讨论,有助于实习教师树立教学质量的标准,有助于发现自己的不足和努力改进的方向。

3、课堂教学实习

每位实习教师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各个教学环节的实习。按照实习学校的实际情况,实习教学的量原则上为每周至少1-2节课。与之相应,实习教师至少要设计出8堂课的课时计划。

    2、班主任工作见习和实习:每位实习教师须在实习学校的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对班主任工作的原则、内容和方法进行观察和研究;利用实习学校的班、团活动等机会,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师必须深入班级,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情况,有目的地开展一些工作,履行原班主任助手的职责。

3、课外活动见习和实习

实习教师须根据实习学校的班级工作计划,在不干扰原班主任工作计划的前提下,开展必要的课外活动,发挥自己的音乐专长。实习教师的课外活动须在原班主任的指导和安排下,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展开。实习教师必须设计出目的性强、符合素质教育理念的课外活动计划,在课外活动的实施过程中给予学生充分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机会。

4、教育调查

每位实习教师在努力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必须结合教育实习学校的情况,选择学校教育的某些课题进行专题调查,并通过教育调查的文体形式,诸如教育叙事、调查报告、观察报告等,反映出自己的调研结果。在教育调查的过程中,实习教师要努力提高自己的问题意识,通过教育调查提高自己的观察能力、设计调研工具的能力、实施调研的能力、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总结调研结果的能力。实习教师必须按照规范的调研报告的形式,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能够体现鲜明个性的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

集中教育实习的组织和实施

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和本指南的要求,集中教育实习的组织和实施的流程如下:

1、组织领导:由系行政和系支部的所有成员组成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实习的各项组织和领导:实习学校的外联,协调和服务,实习的动员,实习准备阶段的必要的观察和建议,实习阶段的考察,实习结束后的总结。

2、实习学校:在本专业培养方案实施的第5学期,确定实习的学校,并原则确定教学实习年级、教材和工作量。

3、经费预算:在本专业培养方案实施的第5学期,尽早制定实习经费的预算,通过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落实经费的来源。经费的预算依据,是实习教师、指导教师的差旅和误餐费用,实习的办公经费和活动经费,对实习学校的相关投入等。

4、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于本系和实习学校双方的教师担任。本系指导教师由主管教学的系行政领导拟定,并通过与指导教师的协商,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和本指南的精神,共同设计教育实践的实施计划。本系指导教师的职责,主要是指导学生的教材分析和教学设计和试教、讲评和改进,对实习教师是否能够正式进入教学实习阶段进行审核和批准,在实习的全过程中与实习学校的指导教师合作,对实习教师给予必要的指导。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应坚持这样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放手让实习教师独立思考、独立完成工作。

    5、.教育实习小组:以各个实习学校为单位,通过学生的酝酿和选择,产生实习小组的组长,协助本系的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的指导教师,协调本实习点同学的工作和生活。实习小组组长也要坚持敦促每位同学独立思考、独立工作,使每位实习教师都能够通过独立的工作得到锻炼。

    4.教育实践总结:教育实习结束后两周内,系领导小组与实习教师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实习工作总结。为了达到有意义的总结目的,总结大会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建议指导教师放手让每位学生、每个实习点在各自的所有工作的基础上,写出值得反馈的成功经验和需要改进的意见,并诉诸于书面的形式。总结大会结束后,必须存留每位实习教师在实习学校工作所有的档案,并将有关的副本送教务管理部门存档。

教育实践成绩的评定

教育实践成绩的评定,根据每位实习教师在以下工作环节的表现和实际业绩进行综合评价:

1、教材分析和教学设计:包括投入的精力和态度,分析和设计的水平。

2、课堂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教育调研报告、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

由本系指导教师、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及班主任共同全面衡量,按百分制做出评定。      

  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全体学生必须参加集中教育实践的全过程的工作,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育实习者,则无教育实践,学习期满不予毕业。

教育实习学校的工作

    教育实践工作需要得到实习学校的领导和指导教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们请求实习学校确定专人协调教育实习工作,协助我们制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落实指导教师、班主任和实习班级;向实习教师介绍本学校的教学和管理情况;组织教学见习;确定该校指导教师;请求指导教师向实习教师介绍本课程教学情况,班主任向实习教师介绍班级工作和学生情况,指导实习教师做好实习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助手的工作;向实习教师提供展开课外活动的机会;根据实习教师的综合表现,参与实习成绩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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