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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音乐学院委员会
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主要任务分工
一、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主要任务和要求:
1、抓住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目标,促进责任主体的工作到位。
2、突出重点,抓好有关权钱人管理部门和有业务处置权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3、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责任制不落实部门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党院办、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闫拓时同志主管,韩立萍同志协助。
二、切实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主要任务和要求:
1、继续贯彻执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严格规范院、系(处、部)两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2、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为主要内容,认真自查自纠。
3、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参加1至2个主管部门的民主生活会,加
强指导和监督。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闫拓时同志分管。
三、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强化廉洁自律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要通过宣传教育,使领导干部都明确并认真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2、切实加强对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学院办公室、组织部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韩立萍同志分管。
四、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
主要任务和要求:
1、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报告制度。
2、结合对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进行重点检查。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闫拓时同志分管。
五、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
主要任务和要求:
1、做好对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情况的汇总分析工作。
2、对收入申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提出完善这项工作的意见。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人事处、纪委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闫拓时同志分管。
六、认真贯彻执行礼品登记制度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认真落实季报制度。
2、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学院办公室
协办单位:纪委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金铁霖、韩立萍同志分管。
七、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2、认真贯彻执行《北京高等学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3、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被审计者,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审计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监察室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金铁霖、韩立萍同志分管。
八、坚持从严治党,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主要任务和要求:
1、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
2、认真研究和剖析大要案的发案原因,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防止同类案件的发生。
3、进一步落实办案责任制,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办案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办案质量。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审计室、保卫处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韩立萍同志分管。
九、继续规范招生考试行为
主要任务和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高校招生、考试的法律法规,严肃考风考纪。
2、禁止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介绍、拉拢生源以牟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3.加强对招生考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行为严肃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协办单位:监察室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赵塔里木、韩立萍同志分管。
十、纠正和制止假学历、假学位和学术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
主要任务和要求:
1、严格学历、文凭发放程序和职称评审、科研立项、成果鉴定等管理,防止出现学术不正之风。
2、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对学历、文凭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研究生处、科研处、教务处
协办单位:监察室、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赵塔里木同志分管。
十一、切实执行公务活动接待的各项有关规定
主要任务和要求:
1、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接待的各项有关规定,不准超标准接待。
2、公务活动接待费的使用要严格控制。
3、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学院办公室
协办单位:纪委、审计室、财务处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金铁霖同志分管。
十二、继续推进财务制度改革,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1、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外收入纳入学院财务专户管理,将部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2、学院预算要全面反映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状况。
3、学院预算外收入试行票款分离管理。
4、继续清理整顿银行帐户,对设立“小金库”、“帐外帐”、违规开设银行帐户以及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提高标准等违规收费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5、建立国有资产监督控制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继续稳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对现有收费、基金项目分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推进和加强学院的收费收支管理。
牵头单位:财务处
协办单位:监察室、审计室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闫拓时同志分管。
十三、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考查和监督
主要任务和要求:
1、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选拔任用干部。
2、加大对干部竞聘、任用环节中的考察力度。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牵头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协办单位:纪委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闫拓时同志主管,韩立萍同志协助。
十四、全面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1、“政务公开”工作要在政务活动的一些重要领域和环节,进一步增大公开程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以提高效率和实现公平、公正为目标。
2、“校务公开”工作要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院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负责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提高公开质量,不断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
3、加强对“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学院“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金铁霖同志主管,赵塔里木、景抒展同志协助。
十五、规范基建工程项目招标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进一步完善基建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招标操作程序。
2、加强对基建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基建处
协办单位:监察室、审计室、财务处
完成时间:全年
院长助理倪赛力同志分管。
十六、规范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进一步完善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招标操作程序。
2、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国资处
协办单位:监察室、审计室、财务处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景抒展同志分管。
十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围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问题,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对教育系统和学院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的深刻剖析,提高领导干部坚持艰苦奋斗,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学院办公室
完成时间:全年
院领导韩立萍同志分管。
二○○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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