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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
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职责
纪委工作职责:
一、 负责对全校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组织学习落实中央、市委颁布的各项廉政法规、制度、提高党员及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二、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制定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做好宣传、督促、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 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处级以上干部、后备干部考察、考核工作。
四、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以答复。
五、 案件的查处和案件审理工作。
六、 接待、处理党员、干部、群众的申诉、控告、检举。做好调查研究和信息的反馈工作。
七、 协助党委组织部督促、落实、检查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及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
监察工作职责:
一、 监督检查学校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和学校行政决定、制度的情况。
二、 负责受理对学校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学校纪律、规定行为的检举控告,组织调查和处理学校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学校政纪的行为。
三、 负责受理行政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四、 负责检查、督促、纠正学院各方面的不正之风。
审计工作职责:
一、 贯彻学院内部审计规定,负责对以下事项有重点地实施审计:
1、 财务预算、财务收支中的重点资金投资项目,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
2、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算和决算。
3、 专项教育资金、科研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
4、 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5、 学院处级干部的经济责任。
6、 校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
7、 协助经委、监察部门对有关案件进行审调查。
二、 加强学院内部经济活动的管理,健全制度,开展有效的风险管理。
纪监审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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