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导航: 校园邮件系统 返回首页 招生信息 演出信息 人才招聘 国际交流 学术交流 考级培训 师德建设网 招生报名 党建网
党务部门
党院办| 组织部| 宣传部| 纪检审| 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 团委| 工会| 保卫处|
中共中国音乐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党政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
      
 
     
关于加强党政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健全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机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特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学院纪委和监察室是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其主要职责是配合各级党政组织和职能部门保证党的自身建设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监督的依据是《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监督的重点是学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监督的内容

1.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在政治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是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3.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干部;   

4.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和有关规定的情况,是否正确行使权力,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政清廉,遵纪守法;

5.领导干部坚持群众路线的情况,是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相信和依靠群众,顾全大局,做好本职工作。

四、监督的形式

1.学院纪委书记参加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了解领导决策过程,反映群众意见,提出建议。

2.学院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同级和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学院纪委会同组织部检查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

3.建立和健全监督体系,发挥各党总支、党支部、纪委委员的作用,建立有关监督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整体优势和合力作用。

4.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学院纪检监察干部要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深入到学院各部门,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及时解决问题,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五、院、系()级领导干部实行回避制度。在领导班子会议上,凡涉及领导干部本人及亲属的问题时,本人应回避。

六、学院纪委行使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发现违纪问题,有权调查核实,并向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反映。

 

 

00三年六月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     
   

 

 

党务部门

 

 

 

行政部门

 

党院办
组织部
宣传部
纪检审
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
团委
工会
保卫处
 
学生处
教务处
科研处
研究生处
国际交流部
人事处
演出处
财务处
国资处
基建处
医务室
档案室
 

 

CHINA
CONSERVA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