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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师——我心目中最优秀的教师”评选旨在让全院学生选出自己认为最优秀的教师,同时以此为契机表达他们对教师崇高的敬意和感激之情。此活动作为大学生直接参与学校管理的一个有效渠道,对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校园内倡导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并以优秀教师典型事迹为榜样,加强我院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我院教育水平的提高,构建我院“和谐校园”的育人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一、组织机构:
评选委员会:由院指导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指导委员会:袁庆峰 陈 钢 段海疆
执行委员会:秦 斯 张 爽 张 青 李远铮
康 啸 邹现辉 丁 宁 徐伟力
孟 幻 张 石 方 园 范谧娜
戴敏军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院团委办公室(主楼214房间)
监督举报电话:64887417
监督举报邮箱:ccm_tw@tom.com
二、程序与方法: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本次"我爱我师——我心目中最优秀的教师"评选活动分为公共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两个部分,并通过系、院两级进行评选。评选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候选人提名阶段:
先由各系评选小组(各系评选小组由各系团总支成员组成,团总支书记任组长)依本次评选条件,组织本系全体学生对授课教师进行提名(百人以上的大系、部因操作不便,可成立以班为单位的评选小分组,由各班团支部成员和班委会组成,团支部书记任分组长),院评选委员会指派一名学生会成员担任各系提名、评选的监督工作。(为充分表达同学的意见与心声,规定各班提名不限人数。)各班提名教师原则上均作为候选人,若提名教师太分散,则由各系评选小组参照评选条件,通过民主评议产生拥有7张(个)赞成票(人)以上的教师作为候选人。
2.各系组织评选阶段:
前期提名工作完成后,各系评选小组负责人立即将所有候选人的
材料(电子版:主要为被提名教师个人简历、先进事迹等)送交院评选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各系评选小组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多角度、多渠道地进行宣传,并组织全系学生召开系级“我爱我师”评选大会,由该系2/3以上学生进行差额选举,分别产生系级公共课和专业课“我心目中最优秀的教师”提名人。
3.学院组织评选阶段:
在系级评选基础上,院评选委员会召开院级评选大会,由全院学
生代表(约占各系、部学生总数的20%)对各系的提名教师进行差额选举,产生院级学生 “我心目中最优秀的教师”。
三、具体时间安排: (2006年4月3日——6月9日)
4月3日---5月26日:系级学生“我心目中最优秀的教师”(公共课、专业课)评选
1. 由各班2/3以上学生依本次评选条件的规定进行提名,报送系评选小组;
2. 各系评选小组组织召开系级评选大会,由该系2/3以上学生(参加系级评选大会)对本系各班提名的教师进行差额选举,产生系级学生“我心目中最优秀的教师”;同时确定本系参加院级评选大会的学生代表,具体名单分配如下:音乐学系人、作曲系人、声歌系人、器乐系人、音教系人、钢琴系人、指挥系人、艺术管理系人、成教人、研究生人。
3. 各系评选小组将选出的系级学生“我心目中最优秀的教师”上报院评选委员会,同时报送参加院级评选大会学生代表名单。
5月26日——6月9日:院级学生“我心目中最优秀的教师”(公共课、专业课)评选
1.院评选委员会组织各系参加院级评选大会的学生代表参加院级评选大会。
2.正式投票评选院级学生 “我心目中最优秀的教师”。由全院学生代表对各系的提名教师进行差额选举,分别产生4-5名院级学生公共课和专业课“我心目中最优秀的教师”。
以上两项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四、对参评教师的资格要求:
院评选委员会根据部分学生的建议并参考“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规定本次评选获奖教师需具备如下条件:
1、 爱校敬业:热爱教师职业,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2、 教书育人、以人为本: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关注学生全面成长和健康成材,能及时给予学生各方面指导和帮助;
3、 严谨治学:在学术领域内,兢兢业业,勇于探索,有所建树,能够使学生受教于其学术风范,受益于其学术成果;
4、所选教师必须为我院正式教师。
五、选举说明:
1、为保证此次评选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真正反映全院学生的意见,系级评选由院评选委员会进行监督,并请系党支部指导和监督,院级评选由各系评选小组负责监督;
2、本次选举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其中,公共课教师选举4-5名,专业课教师选举4-5名。公共课教师是指面向全院学生进行授课的教师,专业课教师是指面向本系学生进行授课的教师,如果二者兼顾,则都可以进行提名,并以提名靠前的项目为准。
3、当选“我心目中最优秀的教师”的先进教师,学校将于本年度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和宣传。
4、附中评选参考大学方案,自主进行评选。
5、本选举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院评选委员会。
中国音乐学院学生第二届
“我爱我师——我心目中最优秀的教师”评选委员会
200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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