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声乐演唱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要求:民族声乐演唱可以是独唱、重唱等形式。
作曲比赛参赛条件和资格:
a)参赛人员必须是作曲系本科和硕士、博士在读作曲专业学生;
b)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在本院学习期间创作的(非改编)作品;
c)参赛者可以提交多部作品,但每种类型的作品只能提交1首。曾经获得任何奖励的作品不许参赛(包括院内外比赛);
d)提交的作品必须是打印的纸质乐谱(附带电子版乐谱)及作品录音CD光盘;
e)作曲比赛从即日起开始征稿,因有器乐、声乐参与事先排练并录音,截稿日期为2008年11月1日。
民族器乐、民族声乐新作品演奏比赛参赛条件和资格:
a)参赛人员必须是国乐系、声歌系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在读学生;
b)演唱、演奏的作品必须是该届比赛参赛作品;
c)参赛者可参与演奏、演唱多部作品;
d)有关报名及比赛规则由国乐系、声歌系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