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音乐史》课程大纲
一、课程性质
《中国近代音乐文化史》课是中国音乐学院专业和非专业必修基础课。本课程通过对1840年鸦片战争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历史时期音乐文化概况的学习,使学生对中国近代音乐文化生成和演变的史实、辉煌成就以及经验教训等方面得到较系统的认知了解,正确认识中国近代音乐文化的历史与传统。
二、课程价值
该课以力求客观描述的学术态度和坚持实事求是的学风;以历史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学生、课堂为主体,实时介绍和分析对近代历史中的音乐文化现象、人物、作品、著述等知识和成果;在文化历史的发展中探寻和认识中国近代音乐文化生成的整体背景。
三、课程目的
(一)总体目的
本课程的设置,旨在使学生了解和分析对近代历史中的音乐文化现象、人物、作品、著述等知识和成果;在文化历史的发展中探寻和认识中国近代音乐文化生成的整体背景。初步形成自己对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见解。对学生提出的学习目标的总体原则是:“厘清范畴、形成观点、掌握方法、解决问题”。
(二)具体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能够:
1. 主动了解和建构近代历史中的音乐文化现象、人物、作品、著述等知识和成果发展的基本线索。
2. 明确本学科的基本范畴。
3. 使用本学科的方法,设计和实施自选或教师建议的研究项目。
4.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表现出研究和学习的兴趣。
四、课程内容
(一)内容选择原则
1. 根据课程性质和目标的定位,本课程的内容选择原则为:
(1)共时性与历时性相结合的原则:课程内容既选择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又涉及当前知识形成的历史源流,以便学生以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来理解当今各种观点和方法形成的历史根源,以及各派心理学观点和方法对本学科的贡献。
(2)系统性与开放性相结合的原则:课程内容既选择相对稳定的范畴体系,又避免现又避免现成知识的局限,以便学生探索和追踪最新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3)科学性与音乐性相结合的原则;课程内容的选择既尊重心理学的真实验传统的方法和案例,又引进保证生态信度的研究方法,以便学生的研究体现音乐的真实性。
(4)知识性与研究性相接合的原则:课程内容的选择既保证基本的知识,又着重考虑学习的内容能够激励学生进行自主研究。
(二)课程内容与进度
1. 概述
2. 音乐家及其作品简介分析
3. 音乐音响作品选读
4. 近代音乐文化总论
五、课程实施
(一)学时安排
本课程的学时为36学时
(二)教/学方式
1. 教师课堂讲授
2. 学生课外自读
3. 课堂讨论
(三)教科书
1. 选用教材
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年10月第三版。
2. 同类教材
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6月第一版。
孙继南主编,《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山东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一版。
3. 参考书目
向延生编:《中国近现代音乐家传》,春风文艺出版社1994年4月出版。
管建华等主编,《中国音乐文化大观》,北大出版社2001年第1版。
蔡仲德著:《中国音乐美学史》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年10月第1版。
李泽厚著:《中国美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7月第1版。
吴忠杰著:《中国现代文艺思想史》,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12月第1版。
(四)教学条件
1. 教师条件
本课程要求具备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教学能力并对此学科的建设具有一定积累的教师承担主讲。
2. 设备条件
本课程需要使用计算机、投影、声像等多媒体教学设备。
六、课程评价
(一) 评价原则
本课程的评价紧扣课程设立的学习目标,重在考察学生在阅读、讨论和理解的基础上,是否能够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是否能够把学到的近现代音乐史的基本范畴、基本方法和基本观点对古往今来的音乐行为作出深刻的探讨。
(二)评价标准
1. 学生在研究设计中体现的新颖性和独特性
2. 学生在研究中体现的深刻性和广泛性
3. 学生在研究设计中体现的与课程基本内容的相关性
(三)评价比例
1. 课堂出勤(必须)
2. 项目研究(60%)(平时+期末)
3. 课堂演示(30%)
4. 讨论参与(必须)
5. 其他活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