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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统一安排,评估办将在本周对寒假期间各单位评估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请各有关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检查验收重点:专家组走访时各单位负责人所做的《专项汇报》。
二、《专项汇报》具体要求:
1、教学单位主要围绕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等进行汇报;
2、职能部门主要围绕如何为教学服务,如何体现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进行汇报;
3、汇报要简明扼要,思路清晰。总体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左右,不得超过20分钟。
三、检查部门:
1、教学单位:声歌系、国乐系、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艺术管理系、音乐教育系、社科部
2、职能部门:教务处、人事处、艺术实践处、财务处、国资处、学生处、团委、党院办、图书馆、招办、国际交流部、组织部、科研处
四、工作安排:
1、请上述各单位于本周五(3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专项汇报》电子版报评估办王静波,可通过腾迅通发送。已制作短片的提交短片解说词;
2、评估办组织院领导及相关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审阅上述《专项汇报》,并提出修改意见;
3、3月19日前召开意见反馈会,将修改意见反馈各单位。各单位自行修改;
4、3月26日前组织上述单位进行公开试讲。
评 估 办
200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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